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2023220882000317
违法行为类型:
交通运输
违法事实:
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汽车运营许可
处罚依据:
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
处罚类别:
罚款
处罚内容:
罚款伍仟元整,逾期未改正的,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并向社会公布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5
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(万元):
0.0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决定日期:
2023-12-14
处罚机关:
大安市交通运输局
数据来源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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